黑龙江信息港 > 便民 > 办事导航
公用事业
07-09-05      来源:
关键词:
 

 

电费及违约金收缴

 一、电费收缴:
  1、客户可以到本地区内供电部门营业厅设置的营业厅交纳电费。
  2、通过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的营业网点开展银行代购电业务,交行太平洋卡电话结转电费业务。
  3、互联网交费—www.hlj95598.cn电子商城实现足不出户交纳电费。
  二、电费违约金收缴:
  1、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2、其他用户:
  1)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2)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1元者按1元收取。

 

(本文来源: 作者:)
   收藏  好友推荐   [字号:: ]
 
相关文章
 
  生活提示              
·清明节期间以晴天为主 08-04-03
·女性不要随意拔牙 08-04-03
·春季预防桃花癣的四条建议 08-04-03
·清明节加班者可获得3倍工资 08-04-03
·专家:老年人怎样应对口干症 08-04-02
·温度升高警惕心脑血管疾病 08-04-02
·颈椎病患者慎做“米”字操 08-04-01
·吸烟饮酒增加胃癌的危险性 08-04-01
  焦点话题              
·老年抗癌从“心”出发 08-04-03
·毕业干“个体”免3年管理费 08-03-21
·江北10万户居民将享集中供热 08-03-21
·今春未接到流感疫情暴发报告 08-03-20
·房价走势房价上涨压力很大 08-03-18
·今春第一场雨昨晚“下凡” 08-03-13
·道里将增集中供热八万户 08-03-13
·今年新增3000户经济适用房... 08-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