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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07-09-05      来源:
关键词:
 

 

【事项名称】

暂住证办理

【办理机构】

  市公安局各派出所

【办理条件】

  外地来哈人员。

【所需材料】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一寸照片两张等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

  (一)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二)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办结时限】

  外地来哈人员办理暂住证,到居住地派出所随到随办;集体办理暂住证的,由派出所登门服务,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收费标准】

  收费五元。

【办理依据】

  《暂住证申领办法》(公安部令第25号 199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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