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信息港 > 便民 > 生活提示
清明节加班者可获得3倍工资
08-04-03      来源: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键词:
 

 

  4月4日是清明节,也是国务院新调整增加的又一个法定节假日。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刘建平日前提醒用人单位,这一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不低于本人日工资3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据介绍,4月4日至6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排劳动者休假三天,如果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安排加班时,要依法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其中安排劳动者在4月4日加班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日工资3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在4月5日、6日周末加班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日工资2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作者:)
   收藏  好友推荐   [字号:: ]
 
相关文章
 
  生活提示              
·告别“过敏性鼻炎”焦虑 08-04-28
·讨欠薪等六类劳动仲裁免费 08-04-28
·体检结果健康并不代表没病 08-04-28
·南瓜葡萄甘蔗也补血 08-04-25
·缓解开车族腿部早衰六法 08-04-25
·盲人乘坐公交车可免费 08-04-25
·“倒春寒”来袭谨防四种病 08-04-24
·健康体检前切勿擅自停药 08-04-24
  焦点话题              
·哈尔滨短租公寓悄然兴起 08-04-15
·按摩师自揭“免费美容”内幕 08-04-15
·粮价相对稳定 房价趋于理性 08-04-14
·龙江包机直飞韩国清州 08-04-09
·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有偿培训 08-04-09
·今年新增3000户经济适用房... 08-03-13
·印花税调整不宜过于频繁 08-03-11
·21家中介可办“全省”招聘会 08-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