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电缆街68号
联系人:崔宇辉
电话:13766811057
邮编:150086
二、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黑龙江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联系人:玄立春
电话:0451-86694164 邮编:150080
三、项目建设情况
为了供锂离子电池生产需要和提高国产铜箔的技术水平,取代进口铜箔,特拟建本项目。
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及其环境影响予以公告。
行业类别:电解
工程计划2009年10月投产。
生产规模:1000t铜箔
项目总投资:5445万元
建设地点: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市南岗区电缆街68号)
项目主要污染因子:工艺废水和硫酸雾
初步环评结论:
(1)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是溶解铜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在采取碱液喷淋(效率90%)后,排放量很小,对周围主要敏感点——靠山村的环境影响也很小,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
环境空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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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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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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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
产生量(k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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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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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量(k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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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向(达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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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解铜
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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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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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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碱喷淋装置(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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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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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入大气
达到《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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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项目废水产生量720t/d,该污水通过过滤、反渗透和离子交换树脂处理后达到纯水标准,电导率<1
s/cm,回用于生产工艺,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污水达到零排放。
(3)固体废物
在污水处理系统中,产生含重金属离子的污泥,该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其排放量为2.4t/d。向哈尔滨市危废辐射管理办公室申报,移送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4)本项目声环境影响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符合项目周边环境要求。
总之,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措施条件下,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可作到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可以被环境所接受,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项目审批单位
项目审批单位名称: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
五、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公示发布单位: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08年 05 月 10日